由于注塑成型时塑化不均匀或塑料在型腔内的结晶、取向、冷却及金属嵌件的影响等原因,会不行制止的造成塑料产物内部存在一些内应力,从而导致塑料产物在使用的历程中发生变形或开裂。注塑厂为解决这些问题,一般会对塑料产物进行一些适当的后处置惩罚。注塑厂通常用的后处置惩罚要领有退火和调湿两种。
1)退火处置惩罚
注塑厂进行退火处置惩罚一般是将成型的塑料产物放在定温的加热介质(如热水、热空气或液体石蜡等)中保温一段时间,然后缓慢冷却至室温,从而消除成产塑料产物的内应力的一个历程。提火温度一般在塑件使用温度以上10-20c至热变形温度以下10-20c之间进行选择和控制。退火时间与塑料品种以及成型产物的厚度、形状、成型条件等有关。退火处置惩罚时,冷却速度不宜太快,否则会重新发生应力。
2)调湿处置惩罚
注塑厂进行调湿处置惩罚是将刚脱模的塑件放入热水中,以阻遏空气、防止塑件氧化、加速吸湿平衡的一种后处置惩罚要领。为的就是使成型塑料产物的颜色、性能、尺寸获得稳定,尽快到达吸湿平衡。调湿处置惩罚主要用于吸湿性很强且容易氧化的聚酰胺等塑件。
但是需要提醒各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塑件脱模后都需进行后处置惩罚,通常只对那些有金属嵌件、尺寸精度高、壁厚大、使用温度规模大的塑件需要进行后处置惩罚。